基于《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為確保委托方與中介方的合法權益,特制定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議書范本。本協議適用于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活動,旨在明確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及責任。
一、協議雙方
委托方(學生/法定監護人):
身份證號/護照號:
聯系方式:
中介方(留學中介機構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經營地址:
聯系方式:__
二、服務內容
中介方根據委托方的需求,提供以下服務:
- 留學咨詢與評估:包括目標國家、院校及專業的選擇建議。
- 申請材料指導:協助準備個人陳述、推薦信、成績單等文件。
- 院校申請:代為提交申請材料,并跟進申請進度。
- 簽證服務:提供簽證材料準備指導及面試培訓。
- 行前指導:包括住宿安排、機票預訂及文化適應建議。
三、服務費用與支付方式
- 服務總費用:人民幣__元。
- 支付方式:分階段支付,具體如下:
- 費用不包括:院校申請費、簽證費、公證費、機票等第三方費用。
四、雙方權利與義務
(一)委托方權利與義務
- 提供真實、完整的個人信息及申請材料。
- 按時支付服務費用及第三方費用。
- 配合中介方完成申請流程,及時提供所需文件。
- 有權了解申請進度,并要求中介方提供相關反饋。
(二)中介方權利與義務
- 按照約定提供專業、高效的服務。
- 保護委托方個人信息,不得泄露或濫用。
- 及時向委托方通報申請進展及結果。
- 如因中介方原因導致申請失敗,按約定退還部分費用。
五、違約責任
- 若委托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申請失敗,中介方不承擔責任,且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。
- 若中介方未履行服務義務,委托方有權要求退款,并追究其違約責任。
- 因不可抗力(如政策變化、自然災害)導致協議無法履行,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。
六、爭議解決
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可向中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七、其他條款
-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委托方入學或協議服務內容完成為止。
- 本協議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未盡事宜,可通過補充協議另行約定。
委托方簽字: 日期:
中介方蓋章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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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01:18:38